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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完成率达97.6%

关键词:沃尔德斯

2019-07-04

内容摘要:

  根据通报,1-5月份,山东省83个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中,有51个水质为优良(Ⅰ-Ⅲ类),占61.4%,达到并优于年度约束性指标要求(不低于57.8%),优于去年同期6.0个百分点;有2个断面水质劣于Ⅴ类,占2.4%,达到并优于年度约束性指标要求(不高于3.6%),优于去年同期3.6个百分点。16市中,枣庄、济宁2市水质优良水体比例未达到年度目标,青岛、德州、聊城3市优于目标要求;潍坊市劣Ⅴ类水体控制比例未达到年度目标,济南、聊城2市优于目标要求。

  1-5月份,山东省共有9个地表水断面均值水质未达到年度考核目标要求:其中,国控断面5个,分别是枣庄市的城郭河群乐桥(责任地区滕州市)、峄城沙河贾庄闸(责任地区市中区、峄城区)、新薛河入湖口(责任地区滕州市),潍坊市的白浪河柳疃桥(责任地区奎文区、潍城区、经开区、寒亭区),济宁市的洙水河105公路桥(责任地区嘉祥县);省控断面4个,分别是青岛市的泽河泽河桥(责任地区平度市),滨州市的秦口河下洼闸(责任地区惠民县、阳信县、沾化区),潍坊市的胶莱河潍石桥(责任地区高密市),枣庄市的薛城小沙河彭口闸(责任地区薛城区)。

  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环境质量上,1-5月份,山东省5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,除枣庄1个水源地因地质原因硫酸盐和总硬度超标外,其余51个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,达标率为98.1%,达到年度目标要求。

  黑臭水体整治上,截至5月底,根据各市自查情况,16设区的市城市建成区166个黑臭水体中,162个已整治完成整治工程,整治完成率为97.6%,整体符合国家年度目标要求(省会及计划单列市、全省平均均不低于90%),滨州市消除率相对偏低,为75.0%;全省44个县(不含区、县级市)共排查确定了71个黑臭水体,目前正在逐一编制相关整治方案。

  反硝化菌可以利用有机碳源,其生长较快,污水处理中生化系统污泥普遍存在大量反硝化细菌,占据较大的生物量比例。因此,为了促进硝酸盐在反硝化过程中被去除,充足的有机碳源、良好的缺氧环境是必不可少的。有机碳源方面,进水提供的有机物的可生化性(BOD/COD比例)和含量(BOD/TN比例)多用于判断有机物碳源是否适宜并足够系统用于脱氮去除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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